西安治噪新规:广场舞打陀螺扰民不听劝罚200元
发布于:2020-02-10 00:11:47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这些因体育健身而产生的噪声大家并不陌生;而因为空调外机、车辆行驶、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噪声更会让人无可奈何;特别是花了大把钱买的楼房,入住后才发现周边要多吵有多吵……昨日,《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些影响市民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噪声投诉占环境污染投诉一半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居民投诉不断增加,反映日益强烈。
据环保部门统计,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已经占到环境污染投诉总量的二分之一。特别是工业流动设备、金属加工及室内家具加工、振动污染等方面的防治与监督管理,目前均缺乏明确规定。
购房合同不明确噪声情况 最高罚3万元
市民王先生前几年在西郊买了一套房,去年入住后他发现,虽然房子离二环还有一定距离,但每天车来车往的繁忙路况还是让他及家人苦不堪言,后悔当初买房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对此,《草案》明确,经依法批准销售的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业、建筑施工、交通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设计、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违反此规定,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处1万~3万元的罚款。
宣传庆典娱乐噪声大 拟对单位罚500元
“每天晚上的楼下广场很热闹,跳舞的、打陀螺的、甩鞭子的,影响孩子写作业,影响家人休息,管又没法管。” 家住太白立交怡丰城楼上的住户李先生,谈起广场舞的噪声显得非常无奈。
对于这些公共活动噪声污染的防治,《草案》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群众集会等活动产生噪声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如果上述活动严重干扰了周围环境,将由公安机关和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对单位处罚500元,对个人处罚200元。
这些噪声 看看要罚多少钱
公共建筑物安装使用空调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的,应按规定配置有效的防噪、防振设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违反规定,责令整改,并处1万~10万元罚款。
室内装饰装修规定,室内装饰装修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禁止在12~14时、20时至次日7时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饰装修作业。违反规定,责令整改,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控制音量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干扰周围环境。违反规定且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500元。
家庭空调室外机组应按规范合理安装使用,防止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规定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200元。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或噪声敏感建筑物内从事宠物经营活动或家庭饲养宠物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规定且不改正的,对单位处罚500元,对个人处罚200元。 记者 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