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2-10 00:11:55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广场舞作为一项时下热门的健身休闲形式,已逐渐走进百姓生活,然而这样一个新型的娱乐方式对不同的人来说却是喜忧参半,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同小区住户之间的矛盾也层层升级,如何平衡大妈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同小区居民生活安宁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一些住户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用向广场泼粪、放藏獒等方式驱赶跳舞的大妈,直到浙江温州小区居民购买高音喇叭在广场上放音对抗广场舞大妈的音乐声,将这样一对长久形成的矛盾推到了高潮。

在矛盾升级之前,广场舞一直都被作为积极时尚生活的一种方式被媒体宣传。对于中年人来说,每天在忙完了白天的工作,傍晚有时间休闲运动是十分难得的。尤其是大婶大妈们,他们白天大多照看孙子、孙女,柴米油盐过着平淡的生活,但到晚上她们画着淡妆,自行购买统一的服装、音响,精气神十足地来到广场,跳舞成为她们展现自己风采、享受生活的方式,她们较平常更为年轻,更有活力。她们不会想到自己的简单的舞蹈会成为“全民公敌”。

没有人能够剥夺一个人合法休闲娱乐的权利,也没有人能够剥夺一个人休息的权利。为平衡两者的权利,多地都出现了“静音广场舞”,舞者戴着无线耳机,收听同一个调频,过路人看来就像是一场无声的演出,在没有音乐的情况下有节奏、有秩序地跳舞,这样的“静音广场舞”被各地推崇,媒体们纷纷报道这是一种解决大妈们与小区居民之间矛盾有效的措施。然而,这样的一种无声的舞蹈,虽然大妈们激情四溢,但路人看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大家像僵尸一样的舞步,失去了广场舞原本的活力,也使对大家的感染力有所下降,文明的广场舞,不应只是静音那么简单。

有专家指出,透过广场舞,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中国老龄化问题,看似只存在于纸面上的数据白天都隐藏起来,而在傍晚却显现出来。面临老龄化的严重局势,不只是提供场地跳跳广场舞这么简单,我们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服务于中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就广场舞而言,静音只是一种大妈们的自觉行为,但对于公共服务来说,不能只靠自律。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对于过大音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反复教育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罚”。而对于噪音的界定为60分贝以上,即只要超过60分贝均可以看作噪音。故此,广场舞的播放音乐必须小于60分贝,为此有地区在广场上设置分贝测量仪,并安排专门的体育协管员对于活动进行指导,这无疑使广场舞更加专业化。广场舞只是反映我们当前社会的一个缩影,它要求我们的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应给市民留出合理的空间,同时,政府应积极作为处理社会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矛盾,创新科学的城市管理方法,使得市民都能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